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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是地球上最成功網路零售商 Amazon 經營者 Jeff Bezos,這位繼 Steve Jobs 之後,被《哈佛商業評論》選為全世界表現最佳的 CEO,他曾經說過:

「If you’re competitor-focused, you have to wait until there is a competitor doing something. Being customer-focused allows you to be more pioneering.」就是因為只專注在顧客身上,而不是將精神花在觀察對手做什麼,所以才能持續精進客戶體驗,也才能在過程中,成為「顧客滿意的先 驅」。

近來接觸了美妝產業、鑽石產業、生活用品產業…等等幾個客戶,事後發現一個共通點:所有人都有電子商務需求,我們該說這是碰巧嗎?或者是說,電商已成趨勢。
你知道嗎?全世界的網友一個月花在網路上的總時間為四百萬年,2014年台灣網購市場產值約來到新台幣7,645億元,資策會更預估2015年台灣 網購市場產值可突破兆元。網路是否已經完全改變我們的生活模式,從早上眼睛一張開到晚上睡覺前一刻都離不開手機,離不開社群媒體。
The Verge (科技部落格) 作者 Paul Miller 一年前身心疲憊決心離開網路,但一年之後,他回來了,並以開頭為「I was wrong」的 文章 談及這一年來自己的感受。當中提到,「And now I’m supposed to tell you how it solved all my problems. I’m supposed to be enlightened. I’m supposed to be more “real," now. More perfect. But instead. 我本應告訴你們離線生活如何解決了我在線時的所有問題,我本應有所感悟,如今的我本應變得更加真實,更加完美。但事實卻恰恰相反。」
回過頭來,讓我們來思考一下,在這時代下,電子商務已經幾乎成為所有產業的必要通路,既然如此,為什麼不是所有業者都成功的在網路中,各自擁有一席 之地呢?關鍵在於,網路的時代來臨,我們不再只是單純地在電視前當懶骨頭了,如果電商的功用只是純購物,那消費者可以在不同網路店家上找到更便宜的價格, 如此一來網購市場便只剩下價格戰了;此時此刻,在任何裝置、任何螢幕前,我們都可以與內容產生雙向的連結,不僅能直接互動,還可以和家人、朋友、甚至大眾 一同沉
企業是否能在電子商務市場中脫穎而出,最重要的還是「從內容(Content)出發,用此經營品牌社群(Community),最後自然而然能夠創造商業價值(Commerce)!」
站在「利他」的角度來貼近用戶,不僅僅是單方面的呈現企業資訊,更應該與消費者站在同一角度,提供他們真正所需要的內容,替品牌延伸更多附加價值,形成獨一無二的服務。


或許會有人問,如果以「社群」、以「內容」為中心思想來經營電商,是否能有一個參考準則能夠制訂短期內的成長績效呢?

1997 年,Amazon (上市後) 給股東的第一封信,標題是「重點都在長線」。如果你在做的事情需要三年的時間,那你必定和一大堆人在競爭。但如果你願意投資七年的時間,那你的競爭對手只 剩下一小撮,因為很少公司願意這樣做。僅僅是把你的時間拉長,你就能夠做一些別人沒辦法做到的事情。在Amazon,我們喜歡做5-7年的事情。我們願意 播種,然後讓它們慢慢長大 — 我們非常的固執。我們的座右銘是「固執的願景,靈活的細節」。

文章來源: 數位時代   http://www.bnext.com.tw/topic/view/id/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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